怎样才能忘记一段已经逝去的感情?
四十年前的一篇发黄日记,放到头条里,为了忘却的纪念。
那年我才十六岁,赶上文化大革命中悲剧,上山下乡插队知青,在东北农村一个小山村王家崴子,有一个集体户,七八个知青,来自五个城市,都是孩子模样。住着五间红砖大瓦房,女生东屋,男生西屋,中间是灶房。前院是一大片菜园子,夏天种各种各样的蔬菜,后院就是一片地种土豆子,柴草垛在东房山,还有一只老黄狗,天天呲个牙。发下来粮食,头半个月像过年!后十个月天天是玉米面饼,玉米面粥,大咸菜都吃没了。冬天偷偷跑到农民家,偷鸡摸狗打牙祭。夏天跑到生产队大锅饭蹭吃蹭喝。有一个知青还进了监狱。说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,广阔天地大有作为。知青们***都想早一天返城,没有人好好过日子。大瓦房冬天很冷,屋里面上冻,宁可挨饿受冻,也没人去烧炕。
有一件事我记得清清楚楚,就是那年秋天,庄稼上场了,堆积如山,一个看堆护院的男知青和女知青在草垛上依偎在一起,数星星,看北斗星,想家哭一阵。可是被一个光棍汉发现,告发给生产队长刘大嗓,刘大嗓在生产队开会挨批斗了我们,让我们坦白交代,不正当男女关系。我们视死忽如归,没有承认错误。刘大桑宣布不许我们过年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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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四人帮倒了,我考上大学,她返城进了工厂,就分开了。
现在可以把日记本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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